櫻花棒球聯盟第二十三屆聯賽秩序冊
★★報名球隊請詳閱規章,如不接受相關規定者請勿報名參加★★
一、主旨:推展社區棒球運動,落實體育健身與以球會友。
二、主辦單位:台中乙組櫻花棒球聯盟。
三、協辦單位:聯盟12支棒球隊(阿泉、捷能、富林、中國醫藥
超人車行、CT虎、光明、台中戰神、獵鷹、隼鷹、速馬海運、沃森)。
A組:
速馬海運、捷能、台中戰神、阿泉、富林、光明
B組:
CT虎、超人車行、中國醫大、獵鷹、隼鷹、沃森
四、比賽日期:111年01月01日起逢週日比賽。
五、比賽地點:台中西苑高中櫻花棒球場。
六、比賽規則:依照中華民國棒球協會之棒球規則,本聯盟聯賽裁判人數為四人。
七、比賽方法:採三循環賽,七局制,有時間限制2小時30分,先取得分組冠亞軍,在依照季後賽規定決定冠、亞、季、殿軍。
例行賽成績A組第五以及第六名降級至B組
例行賽成績B組第一以及第二名升級至A組
八、獎勵方式:團體獎,前四名(獎座乙支、前三名包含獎牌15枚)。
個人獎項:
A:勝投王、三振王、防禦率王、救援王。
B:全壘打王、打擊率王、安打王、打點王、盜壘王。
九、懲戒:
1、★為維護球場比賽秩序,禁止打架滋事或肢體衝突等違反運動精神之事,
經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該球員之資格,並禁止參加所有比賽!
違反上述事項之懲處:
A:該球員取消登錄資格,禁止參加所有比賽!
B:該球員所屬球隊記點一次!
C:該球員所屬球隊罰款1000元!
D:取消該球員所屬之球隊的當天比賽成績,聯盟紀錄組統一以7:0回
報該隊當天比賽之個人成績不列入計算,另一隊之個人成績列入計算!
2、★當比賽進行中,球隊若發生爭議球時,該球隊只限領隊跟總教練能上場詢
問跟質疑,若第一時間球員有發生不理性之行為或口出穢言時,領隊
一定要馬上制止,倘若讓衝突繼續擴大,當記錄組(或裁判組)往上呈報
聯盟時,聯盟會做出下面之逞處!各領隊若對聯盟之裁判或記錄有意見者
可直接向總幹事報備,再由聯盟跟記錄組反應,並討論解決之方法!【聯
盟在這要跟各領隊聲明,不是聯盟怕事,聯盟一直都是秉持著依理辦事,
即然遇到問題,我們就是要處理問題,希望各領隊都能秉持著相互尊重跟
理智處理問題,讓問題圓滿解決】。
違反上述事項之懲處:
A:聯盟會對該球隊處以退出聯盟之處分,並依照當初領隊會議之決定不予
退費!
3、★在比賽開始之預定時間未能出賽或攻守球員未達規定之9人,在開賽
時間後10分鐘,若人數還未到達或到達人數但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出賽
【再展延這10分內不論任何理由跟因素,聯盟只要求一定要在這10分內
開始比賽,否則就算違例】,此條款如遇不可抗力之情事,經大會認可者
除外,其餘違反此項懲處如下!
違反上述事項之懲處:
A:聯盟針對該球隊記點一次!
B:第一次罰款3000元【此金額全額歸屬對方球隊】,外加該場聯盟所支付
的裁判費+紀錄費【此金額繳交給聯盟財務組】
C:第二次罰款6000元【此金額3000元歸屬對方球隊,3000元繳交聯盟財
務組】,外加該場聯盟所支付的裁判費+紀錄費【此金額繳交給聯盟財務組】
D:第三次就取消聯盟參賽資格,並依照當初領隊會議之決定不予退費!
E:若發生上述之狀況,聯盟紀錄組統一以7:0回報,二隊將變成
友誼賽,該場所有執法裁判有權力選擇站或不站!
4、★聯盟舉行開(閉)幕時,各隊參加人數不得少於9人,並穿著該隊比
賽之正式服裝,不可以找聯盟其它球隊之隊員頂替,若未依聯盟上述之規
定時,聯盟懲處如下!
違反上述事項之懲處:
A:聯盟針對該球隊記點一次!
B:聯盟針對該球隊罰款6000元!
5、★領隊會議倘若領隊【領隊會議出席人員只限該隊領隊跟球員登錄表上
填寫管理之人】遲到超過15分鐘,超過30分鐘就以未到處分,聯盟懲
處如下!
違反上述事項之懲處:
A:聯盟針對該球隊記點一次!
B:聯盟針對該球隊遲到罰款1000元!
C:聯盟針對該球隊未到罰款6000元!
D:對於遲到之時間內所討論決議之會議內容不得有異議!
6、★球場垃圾問題,早上第一場的球隊要到記錄組拿垃圾袋掛在休息室的正後
方,每個場次休息室交接,原使用之球隊要在下場次使用之球隊的領隊確
認休息室整理乾淨後方可離開,最後一場之球隊要負責整理場地,整理完
後要將整理表格【放在記錄組】給校方代表簽名方可離開【記錄組或壘審
都可】,若是違規聯盟懲處如下!
負責區域如下述:
一壘的球隊:A:負責一壘休息室,B:一壘旁要通往廁所的走道
C:一壘休息室旁邊的觀眾席。
三壘的球隊:A:負責整理外面小紅土球場的整潔跟練習器具擺放定位
【放置於三壘休息室旁】,B:整理三壘旁觀眾席的整潔。C:牛棚場地拖平
【第三場人員整理場地,就請聯盟所有使用場地者離開,校方人員例外】
違反上述事項之懲處:
A:聯盟針對該球隊記點一次!
B:聯盟針對該球隊罰款3000元!
7、★垃圾袋聯盟會2個月購買一次,若遇到垃圾袋用完了,請當天第一場2隊
領隊協調去購買一捲垃圾袋,若2隊都沒人去購買時,聯盟會針對2隊作
出懲處【罰12捲垃圾袋,2隊平分】,針對第一場未買垃圾袋時第二場2隊領隊除了要協調去購買一捲垃圾袋外還要向聯盟反應第一場未購買之事項【不要等到學校向聯盟反應】,若第二場還是沒人去購買時,聯盟會針對第一、二場4支球隊作出懲處【罰12捲垃圾袋,4隊平分】,以此類推到第三場
8、★賽前20分鐘一定要繳交該隊之攻守名單到紀錄組,聯盟懲處如下!
違反上述事項之懲處:
A:違者當場比賽不能有一、三壘指導員!
9、★球隊比賽時,應著整齊、號碼清晰之該球隊球衣比賽
服裝不整齊者、或與登錄名冊不符時禁止上場比賽(包含帽子以及上衣)
各隊球員的球衣背號一定要固定,不要出現一個背號有多人使用
【即ㄧ件球衣限一個人穿】
備註:如例行賽如遇到正式登錄之球員未攜帶球衣
可先向對方領隊詢問,是否可以穿著其他件球衣替代上場
(但不可以一件球衣輪流穿著上場)
如對方領隊許可,請與紀錄組報備之後方可上場。
違反上述事項之懲處:
A:聯盟針對該球隊記點一次!
10、★冒名頂替或非登錄名單內的人員上場比賽,聯盟懲處如下!
違反上述事項之懲處:
A:聯盟針對該球隊記點一次!
B:第一次罰款3000元【此金額全額歸屬對方球隊】,外加該場聯盟所支付
的裁判費+紀錄費【此金額繳交給聯盟財務組】
C:第二次罰款6000元【此金額3000元歸屬對方球隊,3000元繳交聯盟財
務組】,外加該場聯盟所支付的裁判費+紀錄費【此金額繳交給聯盟財務組】
D:第三次就取消聯盟參賽資格,並依照當初領隊會議之決定不予退費!
E:若發生上述之狀況,聯盟紀錄組統一以7:0回報,二隊將變成
友誼賽,該場所有執法裁判有權力選擇站或不站!
11、★從2009.08.30日起只要沒有比賽之球隊一律都不能到櫻花球場練球
若有非櫻花聯盟的人員到櫻花球場練球【校方人員除外】
麻煩各球隊請務必派員去了解,請該員停止練習!
違反上述事項之懲處:
A:聯盟針對該球隊記點一次!
12、★停車問題:請依照聯盟規定之停車方式
(請至網址CBL.COM.TW中有說明停車方式),若是違規聯盟懲處如下!
違反上述事項之懲處:
A:聯盟針對該球隊記點一次!
B:第一次針對該車主罰款500元!
C:第二次針對該車主罰款500元,外加該車禁止停入球場內!
13、★各球隊在登錄球員時,若是未依照聯盟規定之登錄球員條件限制時,
仍然報送登錄球員,經紀錄組查核屬實後,若是違規聯盟懲處如下!
違反上述事項之懲處:
A:聯盟針對該球隊記點一次!
B:聯盟針對該球隊罰款6000元!
14、★聯盟比賽木棒規定,只要符合棒協認證之球棒皆可使用,嚴禁使用碳纖
維合成棒…….等!當對方球隊提出質疑時可請求裁判當下鋸開球棒檢查
(主審若發現異常也可以直接要求驗球棒),若是違規懲處如下,若是合格
之球棒檢舉球隊須賠償對方一支同樣型號之球棒!
違反上述事項之懲處:
A:聯盟針對該球隊記點一次!
B:聯盟針對該球隊罰款6000元,3500元繳交聯盟、2000元給該場對方球
隊、500元給主審(要是主審舉發才會發該獎金)!
C:球棒經檢驗過後若是沒有違例之情況,聯盟會賠償一支一樣規格之球棒
還給該隊!
D:該球隊裁定輸球,聯盟紀錄組統一以7:0回報,該場成績不列入計
算!
15、★聯盟球季開賽前都有統一購買比賽用球,請勿拿規定外的球在比賽用,
請各球隊於賽前20分鐘要繳交攻守名單時一並繳交2顆比賽用球,紀錄
組會檢查,若不符合規定,請直接向聯盟紀錄組購買2顆500元(一次就
2顆不能買一顆)
16、★違反上述規定之球隊,若年度達記點三次
聯盟幹部即會召開會議決定該隊的去留,若再領隊會議討論完後決定是續
留,再續留期間只要在記點一次就直接採取退出聯盟處分!
【舊有之球隊在當年若被記滿3點且經投票後留下者,隔年記點總數縮為2
次,剛新入之球隊為一年3次】
17、★違反上述規定之球隊,若遭到聯盟罰款(含罷賽罰款給對方球隊),必需
在事發日起2週內繳交罰款,未在期限內繳交之球隊,聯盟會對於該隊採
取禁賽處分,直至該隊繳交罰款。【若有被停賽之球隊的賽事統一由總幹事
抽籤決定遞補賽事之球隊,遞補球隊跟停賽球隊不計個人成績】
18、★聯盟例行賽賽程變更,賽程變更事由需符合婚喪喜慶,賽程調動僅限於
當日三場比賽互相調動且需於一個月前向總幹事提出,若有其中一隊未
同意時就不得調動。
19、★聯盟所屬12支球隊當有球隊因為違反規定被記點或罰款時,同時還要再
於記點後3天內向聯盟繳交一筆保證金,若未如期繳交,聯盟會停止該
隊之所有權利!【記一點:保證金3000元,記二點:保證金6000元,
記三點:保証金9000元,保証金是不含罰款金額】
十、比賽注意事項:
(一)賽前篇
1、★各位請提供球員名冊以及球員名單
(22屆開始請依規定格式繳交球員名冊含大頭照相片檔案)
並依規定時間內繳交至lip3822@ms2.hinet.net
2、★各隊應該於比賽時間之三十分前向大會報到,二十分鐘前提出攻守名單,
接受審查,如有延誤者,大會得限制教練出場指揮權。
例行賽若未攜帶球員證件者
可以使用具法律效率之證件代替(身分證、健保卡、駕駛執照、護照)
3、★參賽隊伍之隊名在前(左邊)為先攻隊伍,在三壘邊選手區;參賽隊伍之隊
名在後(右邊)為先守隊伍,在一壘邊選手區。各隊之選手區應盡量避免閒
雜人等進入,以維護比賽秩序。
4、★採7局制比賽,或2小時30分時間為限
(比賽最多延長15分鐘,並至該局結束)。
5、★季後賽賽制:
採取九局制,時間三個半小時,無和局制度
每個組別的例行賽(第一名以及第二名)為種子球隊
以A組舉例
A1以及A2為種子球隊
A3 V.S. A6 (晉級者與A1打四強賽)
A4 V.S. A5 (晉級者與A2打四強賽)
四強賽晉級的兩支球隊進入冠亞軍的賽程
四強賽落敗的兩支球隊進入季殿軍的賽程
季後賽制沒有因雨提前結束,在規定時間(或規定局數內)
二隊若是平手,就繼續加賽直到分出勝負為止
但是有提前比賽結束(5局10分),
採取9局或時間為3小時30分
選手季後賽出賽資格
球隊例行賽場次*1/3=季後賽出賽門檻
舉例:
球隊例行賽有15場*1/3=5場
6、★例行賽因場次跟時間因素,各場次比賽時間凡是進行到距離該場次比賽結
束15分鐘以內時,不論當時兩隊的比數,主審裁判都得以現場的狀況裁
定比賽只進行至該局後攻球隊攻擊結束為止。
7、★比賽開始前二隊集合時【所有隊員都要出來,不能留在休息室】,必需配
戴球員証【隊服必須繡上聯盟臂章】,方可上場,會統一由主審檢查並將
不符合規定之選手轉交紀錄組,沒有球員証跟臂章之選手一律不能上場比
賽,若發現有違規上場者,違規之球隊判定7:0輸球,該場比賽變成友
誼賽,裁判仍然依照規定站到比賽結束【此項不同於罷賽,所以執法裁判
必須依規定站完比賽】,若全隊都未帶球員証者,同上述違規方式處理!
還有請各領隊注意,從2009.08.30日起的比賽若發生上述之情況,不論對
方領隊同意與否,都一律依照聯盟規定處理。
8、★經104年10月28日領隊會議決議從104年10月29日起只要將車子停進
在櫻花球場內若是遭受球的襲擊以致車子損害,修車費用應由自己處理,
聯盟不負責,若是擔心車子問題,請車主自行將車子停至安全地方。
9、★球場以及附屬設施一律禁止抽菸以及亂丟菸蒂以及吐檳榔汁
含有任何玻璃製品之廢棄物,嚴禁拋棄於球場之垃圾桶,請自行攜帶走。
廢棄的球棒也請各隊一律自行攜帶走,球場嚴禁棄置。
10、★各球隊之球員若有蓄意破壞球場軟硬體之行為,需負責一切損失。
11、★每場比賽每隊均繳交兩顆比賽用球(聯盟統一採購並發給各隊)
如遇天候、場地因素不佳,兩隊雙方可自行追加球至主審裁判。
12、★球員證件製作請與聯盟賽務部競技組聯繫,依照球員名冊上登錄的數量
來給予相對應的球員證件。
(二)投手規則篇
1、★投手投出頸部以上觸身球,或前一打席擊出全壘打後,次打席即遭觸身
球則裁判認定有惡意投球之嫌,主審得勒令投手退場,大會視情節輕重
得判處該球員另禁賽乙場。(含任一球員蓄意漏接球擊中裁判或他人)。
2、★單一投手單場若投出三次觸身球
主審得以勒令投手退場,並不得在該場比賽上場投球
接替的後援上場的投手只要投出一個觸身球及需退場換人
正常程序接替的後援投手,當場若投出二次觸身球
主審得以勒令投手退場,並不得在該場比賽上場投球
接替的後援上場的投手只要投出一個觸身球及需退場換人
3、★櫻花聯盟第16屆新球季有納入A:投手不能假性牽制
【如:動作要牽制三壘而轉牽制一壘】,B:跑回本壘時不能衝撞捕手!
4、★先發投手如下場擔任野手守備工作,之後僅可回去擔任中繼投手乙次
中繼後援投手如下場擔任野手守備工作,則不能再回去擔任投手。
(三)聯賽規則篇
1、★攻方球員、教練除必要之暫停外,不得任意走出選手區。
2、★擊球員應在進入擊球區前接受教練或指導員指示,
違者裁判員應予以糾正警告。(壘上跑者須同時接受指揮,除非已下達自
由打跑指示)。
3、★野手集會每局限一次(不得超過三人),時間以30秒為限,第二次(含)計教
練技術暫停一次,每場限三次野手集會,第四次(含)每次都計教練技術暫
停一次,需更換投手。
4、★守備時一局允許二次教練技術暫停(換投不計),時間30秒為限,第二次
(含)則需更換投手(投手強迫退場);每場限四次暫停,超過時每次暫停都
須更換投手。
5、★一壘休息區跟三壘休息區都會擋網子,比賽中若有將球傳至一壘或三壘休
息區的網子,不管是否卡死或彈回都算死球,一律都再推進一個壘包!
6、★比賽進行中、領隊、教練或球員,嚴禁向他隊教練、球員或裁判作人身攻
擊,違者裁判予警告,如警告無效後處以勒令出場,該場並不得在上場比
賽。【同懲戒第1、2點】。
7、★場上若有爭議時,須由領隊或教練出面處理,各隊球員不得上場與裁判理
論爭執,如有不服裁判而對裁判口出穢言或不雅之行為,裁判可依棒球規
則或相關規定處理並有權沒收比賽。【同懲戒第1、2點】。
(四)大會規則篇
1、★如遇風雨天災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途中因停賽而未完成之賽程,一
律保留,由大會視情況另行權宜安排,各球隊不得有異議。
2、★比賽中若因雨中斷,其比賽超過4局(含4局)即視為完整比賽論,若未
超過4局者,則會擇日進行補賽,補賽當日要完全依照因雨停賽當日2隊
之攻守名單之人員,不得變換,若補賽當天人員未能依照停賽當天之人員
而有所不同者,當場比賽以7:0輸球論,補賽當天之個人成績不列入。
3、★大會規定各球隊於例行賽開打後,若有要增補球員必須跟大會提報登記
【登錄時間:限於每個月的10號登錄,每次最多登錄5名】,並在大會登錄
該新球員於球隊的球員登記表後開始計算10天後方能上場比賽,每隊最多
可登錄35人(含球隊幹部)。季後賽二個月前截止登錄球員。
球員資格:
A、現役職棒球員或退役未滿二年不得參加。
B、現役成棒甲組球員或退役未滿二年不得參加。
C、現役青(少)棒球員或退役未滿一年不得參加。
D、聯盟球隊若讓該隊未滿18歲之選手上場,因為該員未成年倘若有發生事故者一律由該隊自行負責。
4、★領隊、教練應善盡督促球員維護球場之環境整潔之責,賽後需將選手區整
理乾淨,垃圾帶走,若有檢查不合格者,由大會逕行處分。
【同懲戒第6點】。
5、★因應比賽公平性,本屆比賽場內全壘打不列入聯盟的全壘打獎項之計算。
6、★聯賽中若有球隊因為內部因素造成球隊要退出聯盟,因而讓聯盟賽事上不
順暢且又要於賽事中尋找球隊遞補,所以聯盟針對該球隊將不會做出退費
之動作。
7、★每位選手只能報名登錄一支隊伍,嚴禁重複報名。
8、★聯盟未來選取替補球隊時,將以公平、公正、公開的抽籤方式決定加入聯
盟的球隊,加入聯盟的球隊必須遵守所有聯盟規章,違者取消報名資格。
第二十三屆櫻花聯盟幹部如下:
◆總幹事:林建平(富林領隊)0932-611643
◆副總幹事:劉延斌(超人領隊)0931-616608
◆賽務部競技組:陳永華(戰神領隊)0921-005999
※如有未盡事宜,由幹部會議通告為準※